安康学院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陕教密办〔2024〕5号)要求,结合安康学院2023-2024学年度信息公开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包含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评议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打算,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八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3-2024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落实,围绕学校各项事业的建设发展,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主动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大力提升学校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保障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对照《清单》要求,通过官方网站、信息公开网和各职能部门及学院二级网站重点对10类50项信息进行主动公开。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载体,创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党员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座谈会、民主党派座谈会、党委人事统战座谈会、离退休老同志座谈会等形式,公开学校信息。通过OA办公自动化平台向教职工及时向教职工发布文件、通知。
(一)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中省招生相关政策和制度要求,在招生信息网向全社会公布2024年招生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招生政策、招生指南、招生章程、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学校专业、艺术类专业招生情况等。此外,还通过教育部的阳光高考平台、中国教育在线、陕西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学校的招生相关政策和报考信息。招生期间,学校安排专人通过电话、邮箱及现场接待等方式,第一时间受理考生的问询和质疑。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制度体系完备、工作程序严格,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财务、资产及收费等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依法依规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部门对收费项目的批复,及时在学校网站向全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并在新生收费报到时,在收费现场设置收费公示牌,公开各项收费信息;根据上级部门对预决算信息的公开要求,在每年教代会上以报告的形式向全校公开,在规定时间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财务预算及决算情况,2024年已按照规定公开2024年度财务预算和2023年度财务决算。学校有关财务制度均公开发布至财务处网站。
学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康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开展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办公用品以及物业保洁、保安等服务项目、修缮项目的招标采购。目录以外或限额以下的项目由学校招标领导小组组织,采取询价、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学校大基建工程的招标由学校基建处负责,国资处参与。所有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全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校园网“招标信息”栏目发布。
(三)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2024年教师招聘工作信息,由各二级单位按照需求上报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议审定,在人事处网站、校园网主页“校园公告”专栏发布。同时在省教育厅网站向全社会公布。招聘结果分批次在校园网主页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在岗位聘任、职称评审、人才称号遴选等方面,坚持所有环节“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学校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执行上级干部选任工作有关规定和《安康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经综合研判、动议、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的程序。空缺职务的公告、干部选拔任用结果均在学校OA办公自动化平台向校内全体师生进行公布,干部考察情况通过校园网、校内张贴公告等形式向全体师生进行公布,接受纪委和广大教职工监督。
(四)学校通过校园网、教务处网站、招生信息网等向社会公布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等内容。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学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学生转专业、专业设置、课程的开设等方面的内容,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向师生公布教学要求、开课要求等。及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本科毕业生就业质量年报》。
(五)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通过《学生手册》、新生入学教育、学工部网站等途径广泛宣传及时向学生发布学籍管理、奖学金评定办法、评优、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助学金评定等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评审条件,在校、院、班级三个层面公示公开,确保评选公平、公正、公开。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通过文件、通知和网络等多渠道发布,确保政策宣传到位。设置领导信箱,及时听取和处理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诉求。
三、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及受举报情况
学校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有力支持,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公开各种信息的做法表示比较满意,评议良好。本学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不恰当遭到质疑和举报的情况。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2024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进步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比如信息公开方式与各类移动平台等新兴媒体的结合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专业人员和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下一步,学校将继续加强学习研究,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优化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理论培训和业务指导,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能及时、便捷、有效地获取学校各类信息。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见附件
附件:安康学院信息公开清单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