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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育才路门面房对外公开招租公告(AKXY2016—MZ001)
2016-12-23 08:45 dzb    (阅读量)

安康学院现对位于汉滨区新城育才路92号门面房(原中国邮政租用)进行对外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屋相关信息

房屋位置:汉滨区新城育才路92号,学校大门西侧门面房(原中国邮政租用)。

房屋权属:土地及房屋产权归安康学院所有。

房屋面积:面积约23平方米;供电设施齐全,不供水,房屋具体情况可现场勘察。

租赁方式及期限:房屋出租后承租户不得再对外分租或转租,房屋用途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且不从事餐饮业和有污染、噪音大的加工业。不随意变更租赁时申报的用途。房屋租赁期限为叁年。

、结款方式

房屋租金标准:2500/月——3000/月。如报价均低于2500/月则视为项目流标。

租金交纳方式:签订合同前,承租方即应凭出租方开具的专用收款票据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一年租金及半年电费押金,第二、第三年租金按第一年收取租金的日期期限交付。

三、招租程序和中标原则

1.发布招租公告;

2.参加招租竞标的单位或个人按期到我校报名领取标书(见附件),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察,符合承租条件的报名方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参加招租会议;

3.举行公开招租会议,学院招标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安康学院育才路门面房对外公开招租方案”规定的评标办法确定承租方。

4.签订租赁协议,租赁双方执行合同约定。

四、报名须知

1.承租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参加招租的单位须提供单位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二份(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正式公章);参加招租的个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私章或手印)。房屋的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

3.所有参与投标的单位和个人均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未中标单位或个人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中标单位或个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或个人中标后不签署协议或不履行协议,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方在租赁双方履行完协议,退还房屋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4.所有报名方不管中标与否,在招租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全部自行承担。

5.凡参与本次招租的投标方,除在开标前有书面说明外,均视为全部接受并遵守本公告。

五、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6315日至32117:30前(节假日不上班)。

2.报名地点:安康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江南校区6号教学楼6101室)

3.标书份数及要求:标书一式四份,开标时携带委托书、资质原件,投标书(密封)。

4.开标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915-3288097(江老师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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